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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6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开展,坚持预防、指导为主,有效防范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法律顾问制度。
一、提供法律咨询,并就中心有关业务的研判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为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三、受中心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四、受委托对涉法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事件。
五、不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六、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