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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6
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服务于我中心工作的整体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研究工作要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原则,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二、调查研究的内容主要围绕业务开展情况及影响我中心整体发展的问题进行。
三、调查研究的形式可以采取集体座谈、观摩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
四、调查研究工作的程序:
(一)制订调研计划:各业务科室要于每年年初,针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调研建议,由法规科确定调研主题。
(二)法规科围绕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提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研。期间应当统筹协调,避免相关人员重复进行。
(三)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及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
(四)调研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调研资料进行整理,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五)对于有些不在调研计划之中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处理。
五、中心班子成员应于每年年中或年末对业务开展情况及影响中心发展的问题积极展开调研,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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