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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3-11-15

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刊登遗失声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公告1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可以办理遗失补证手续。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原留复,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遗失声明、网站遗失声明公告截图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工本费10元/本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

办理地址

  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区

咨询电话

  0356-2218051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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