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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学习制度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6
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办事群众,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坚持集中学习、自学两种形式相结合。集中学习由中心和各科室组织,自学由职工个人自行安排。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
(二)自然资源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各项政策法规;
(三)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实践操作培训;
(四)上级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
(五)通报市局及中心的重要事项或部署、安排工作计划、目标、任务;
(六)党风廉政教育;
(七)不动产登记交易大课堂,具体包括业务知识、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等各类知识的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领导干部和党员要积极带头、以身作则,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二)集中学习要遵守时间安排,不迟到、早退,将手机关闭或调整成静音状态。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讲座等形式的学习交流;
(四)科室及本科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年终将全员学习笔记作为年度科室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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