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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二科工作职责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0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登记工作顺畅便民。
三、负责辖区内的不动产首次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依职权注销登记、依嘱托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
四、负责本科室业务统计及上报工作。
五、加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科室服务效能建设。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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