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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三科工作职责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0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登记工作顺畅便民。
    三、负责办理辖区内不动产权利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不包括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业务事项)、注销登记(不包括依职权注销登记)、预告登记(不包括双预告)、依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补换证、租赁备案等。
四、负责本科室业务统计及上报工作。
五、加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科室政风行风以及服务效能建设。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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