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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的覆盖范围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3-11-15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国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自上而下的地籍调查工作体系和自下而上的调查成果汇交体系,做到了全国土地调查测绘的全覆盖。

2021年8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为保持全国地籍数据的时效性,自2010年起,全国不间断地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范围调查,每年进行全覆盖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实现全覆盖地籍数据库的更新。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梳理整合各类地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成果,力争3-5年时间建成较为完整的地籍数据库,市县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体化管理,逐步形成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的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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