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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3-11-13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原留复,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包含夫妻间加减名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婚姻关系证明或者离婚析产等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税费的,应提交相关缴纳凭证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婚姻存续期间,依夫妻约定办理的,免收登记费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址

  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区

咨询电话

  0356-2218051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