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主体】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