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当事人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商品房屋预告登记。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申请主体】
预购房屋预告登记,由预购人与预售人共同申请; 预购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抵押权预告登记,由商品房预购人与提供购房贷款 的债权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 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通过信 息共享获得合同信息的,由工作人员自行打印;(原件)
4、标准抵押合同(要求见上)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合同、抵押合同表或其他 申请材料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单独提交。)
6、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 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资料。(合同、抵押合同表或其 他申请材料中对预告登记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有约定的,可不单独提交)(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