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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5

适用范围】

当事人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合同,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申请主体

由不动产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 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 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不动产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转让合同中有预告登记约 定的,可不单独提交。)(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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