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申请资料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4小时完成。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收费—初审—复审—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
收费标准 |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