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已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2、土地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发生变化的;
3、土地经营权期限变更的。
【申请主体】
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经营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证实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的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调查成果。(登记机构内部流程获取)(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