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3、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土地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
5、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
【申请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原件)
(2)农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原件)
(3)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原件)
(4)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5)土地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承包期限变化的协议;(原件)
(6)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承包经营合同;(原件)
(7)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土地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