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登记交易事项-依职权注销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5

适用范围】

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依职权注销:

1、不动产灭失;

2、因依法被没收、征收、收回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办理流程】

启动—公告(不动产灭失的需实地查看)—审核、登簿—归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含实地查看时间)。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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