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登记交易事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5-04-02

适用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申请主体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

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站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

4、不动产(房屋)属证书;(原件)

5、房屋转租的应经产权人书面同意;有共有人的,应经共有人书面同意;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提交知悉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并自行承担风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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