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补(换)证、抵押登记业务时需要权籍调查的,可以申请相应业务的权籍调查。 |
申请主体 | 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补(换)证、抵押登记业务需要权籍调查的申请主体应当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的权利人; |
申请资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资料);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个人土地使用权证的可提供该宗地的土地权源材料; 3、不动产测绘成果(房屋平面图、宗地图);说明:原测绘成果可继续沿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可利用测绘成果的无需提供。 4、不动产坐落变更证明(未发生变化的不提供)。 |
办理时限 |
单有土地证:3个工作日 房地两证齐全:4个工作日有房产证 无土地证或土地权源材料:5个工作日 说明: 1、不动产测量工作时间及因不动产测绘成果内容错误需修改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2、需要四邻签章的,相邻宗地共同确认界址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3、申请人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