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 依法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 |
申请主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的申请主体应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申请资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资料);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政府用地批复文件; ②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③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④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或拨地图、用地红线图; ⑤其他相关材料。 3、不动产测绘成果(宗地界址点坐标、入库电子图件)。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完成 说明:因不动产测绘成果内容错误、测绘电子成果不能入库需修改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