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5

适用范围】

已经登记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不动产的;

5、自留山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申请主体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 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 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原件)

(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原件)

(3)不动产坐落、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 的地籍调查成果(包括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等);(原件)

(4)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 料;(原件)

5)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 地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 标等)。(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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