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已经登记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名称或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经营权期限变更的;
4、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不动产的,流转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的除外。
【申请主体】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 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 理的提交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 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原件)
(2)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不动 产地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 坐标等);(原件)
(3)经营权期限变化的,提交经营权期限发生变化的合同; (原件)
(4)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原件)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登记机构内部流程获取)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