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存量房一窗受理)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08-15

适用范围】

个人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存量房,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能够信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可通过内部流程获取证书信息)

4、买卖合同;

5、税费缴纳凭证。(应当通过数据共享从税务部门获取,个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可以由申请人现场提交)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获取缴税信息、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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