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转移合同。(原件)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个工作日完成。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初审→收费→复审、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