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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首次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0-10-10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到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地役权合同;(原件)
5、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说明:供役地被抵押的,需提交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原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收费→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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