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注销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0-05-15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包括:
(1)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2)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声明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等。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不动产权利灭失无法收回证书证明的公告—归档
收费标准 免收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