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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0-10-10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打印,申请人或代理人现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涉及委托办理的提供相关委托资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不动产发生变更的相关材料:(原件)
①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个人须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单位须提交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的证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名称变更的,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不动产界址、面积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④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须提交权利状况变化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⑤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不动产的,须提交发生分割、合并事实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⑥不动产共有性质变更: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说明:需要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原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收费→复审、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依法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业务咨询电话0356—2218098

 

电话:0356-2218086  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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