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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17-01-11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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