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办事群众在我中心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在核验该办事群众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民事判决书未确认生效。依据《不动产登记交易操作规范(试行)》,申请人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登记方能进行办理。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该业务情况需要完善申请材料及时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
但在办理该业务过程中,细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发现申请办理的当事人一方是一对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的老人。面对办事群众这种实际情况,窗口科室当即报告中心后积极采取容缺受理服务方式办理。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指导这对老人先行履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中的填表、签字、人像采集、接受询问等详细事项后,又指导他们进行书面承诺的填写,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及时完善。
整个手续完善过程很快就结束了,两位老人对我中心工作人员容缺服务快办事、少跑路的热情办理竖起了大拇指,一个劲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