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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一百一十)

来源:晋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18-07-06
         张素萍因保管不善,将晋市公房售国用1998字第0049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素萍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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